11月29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成品油现货交易上线试运行,数据显示,当日共成交11.01万吨95#汽油、92#汽油与0#柴油,交易总额达到6.57亿元,在业内人士看来,国内成品油现货交易的正式起航,不但给国内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带来全新的价格参考,也为即将面世的原油期货“造势”。
为满足不同交易者需求,成品油现货交易模式主要借鉴了此前面世的液化天然气(LNG)交易特色——即挂牌交易与竞价交易并举。这也有利于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完善,一旦成品油现货交易量足够庞大,报价足以反映成品油供需关系最新变化,无形间给成品油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提供了新依据。此外,国内原油期货上市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而成品油与原油之间价格具有相对稳定的关系,若成品油现货交投趋于活跃,则表明下游企业用油需求旺盛,一来能提升原油期货的交投热情,二来也给用油企业开展期现套利、以及不同成品油品种与原油期货之间价差套利创造新操作空间。
在原油期货面世只差临门一脚之际,国内成品油现货交易悄然上线试运行。
11月29日,国家级平台——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正式上线了成品油现货交易业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11月29日交易首日共成交11.01万吨95#汽油、92#汽油与0#柴油,交易总额达到6.57亿元,参与者包括中储联合(烟台)石化有限公司、上海一秀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亿盛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川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
为推动成品油现货交易逐步活跃,交易中心决定在今年11月29日至明年2月28日期间,不收取成品油交易服务费和交收服务费。
在业内人士看来,国内成品油现货交易的正式起航,不但给国内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带来全新的价格参考,也为即将面世的原油期货“造势”。
“原油期货市场的良性发展,离不开成品油现货与原油现货市场的交投活跃。”一家国内大型石油化工企业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直言。
当前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正酝酿推出混合芳烃交易品种(即裂解汽油)及原油现货交易,进而推进“先现货后中远期”的业务发展规划,争取在未来数年内成为亚太地区石油及天然气交易及定价中心。
“一旦国内成品油、原油现货交易能与原油期货形成互联互通的联动效应,国内原油交易市场将迎来更快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提升中国在全球原油定价的话语权。”上述国内大型石油化工企业负责人强调说。
挂牌交易与竞价交易并举
记者多方了解到,成品油现货交易模式主要借鉴了此前面世的液化天然气(LNG)交易特色——即挂牌交易与竞价交易并举。
所谓挂牌交易,与场外柜台交易类似,即在交易中心组织下,买卖双方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对外发布相关商品的挂牌买入价或挂牌卖出价,以及品种名称、产地信息、商品质量标准、计量单位、交易数量、交收方式等信息,由卖方按照挂牌买入价(买方按照挂牌卖出价)摘牌、或双方协商议价等方式成交,并通过交易系统签订电子交易合同,按电子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和进行实物交收。
至于竞价交易,则更接近场内集合竞价交易,即在交易中心组织下,买卖双方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对外发布相关商品的买入最高限价或卖出最低限价,以及品种名称、产地信息、商品质量标准、计量单位、交易数量、交收方式等信息,由卖方在买入最高限价以下报价(买方在卖出最低限价以上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卖方最低报价或买方最高报价成交,并通过交易系统签订电子交易合同,按电子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和进行实物交收。
在上述国内大型石油化工企业负责人看来,之所以设定两种不同交易方式,主要是满足不同用油企业的交易需求。比如不少大型用油企业习惯借助场外一对一的协商成交模式,可以通过挂牌交易签订长期成品油现货供货合同;不少产能富裕的成品油生产企业则通过竞价交易出售“多余”的成品油现货,拓宽自身套期保值的运作方式。
“更重要的是,竞价交易在盘活交易活跃度同时,更能形成价格发现作用,让成品油报价更贴近市场真实的供需关系。”他指出。
记者了解到,为了提升交易规模与定价影响力,交易中心规定挂牌交易与竞价交易均采取保证金制度,即交易商按交易金额的10%缴纳保证金,以此降低交易商资金成本。
不过,这也给成品油现货交收造成新挑战——较低的保证金比例容易引发部分企业过度参与投机炒作,导致交割违约几率增加。
交易中心对此也做足风险防范预案。
记者获得的《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品油交收细则(试行)》显示,成品油交收方式主要分成自主交收和组织交收。
在组织交收模式下,一旦电子交易合同达成,买卖双方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并冻结,在交收起始日前三个工作日,买方需将全额货款和交收服务费转入交易账户,交易中心冻结买方款项后,通知卖方做好供货安排;直到卖方按时供货,买卖双方均对交收成品油数量等确认无误后,交易中心将买方80%的货款划入卖方交易账户;剩余款项则等待买方确认质量无误并收到卖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交易中心在进行资金划转,并扣除交收服务费与释放买卖双方保证金。
若其中一方出现交收违约,除了按照电子交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中心还将对违约方采取限制交易权限、暂停交易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措施。
在自主交收模式下,交易中心则在电子交易合同形成后的第二个交易日解冻保证金,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商品交收、货款清算、票据开具等事宜,自行承担违约风险。
“多数情况下,成品油现货交易方都会采取组织交收模式,对彼此都有一个强有力的制约。”上述大型石油化工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某种程度推动成品油现货交易报价更贴近市场真实的供需关系最新变化,给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带来全新的参考。
2008年底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中国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将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5年后,这项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做了相应优化,即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此外,当汽、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将不作调整,相应价格波动幅度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在业内人士看来,尽管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不断优化,但它的定价侧重点,依然围绕进一步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展开,进而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之间有控制的、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而这种定价机制往往忽略成品油自身供需关系变化对价格波动的影响力,导致用油企业在成品油供应趋紧期间,不得不承受额外的原材料涨价压力。
“一旦成品油现货交易量足够庞大,报价足以反映成品油供需关系最新变化,无形间给成品油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提供了新依据。”上述业内人士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