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洗油罐应根据 GB 30871 的规定按照受限空间作业进行管理,办理作业许可手续。
2、 清罐作业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进行核对和审查,根据作业分组情况对检测、施工、监护维修等清罐人员进行安全和清罐操作技术的培训。机械清罐应按其操作规程执行。
3、监护人应对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护。
4、向油罐内引人空气、水或蒸汽的管线,其喷嘴等金属部分以及用于排出油品的胶管等应与油罐做等电位连接,并可靠接地,操作过程应防止金属部件碰撞。
5、 作业停工期间,油罐人孔处应上锁并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示标志
6、进入油罐作业前,应做好工艺处理,与油罐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的方式进行隔绝
7、人员进入油罐前应进行通风置换,油罐内空气达不到安全要求时,人员不应进入油罐内。
8、作业现场应配置便携式或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监测罐内氧气、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发现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在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如作业中断超30 min,再次进人前应重新进行气体分析。
9、 油罐内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0、 进入油罐的水不应含油,使用的进水管不应采用含油管线,以防油品进人罐内。
11、在雷雨或风力在五级以上等恶劣天气环境下,不应进行油罐清洗作业油罐清洗作业前,应在作业场所的上风国配置适量消防器材。
12、清出的罐底污杂应存放在油桶或指定容器内并作出危险废弃物的标识,不应随意倾倒。